壹、申請條件:
已成立的外商獨資有限公司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 貴方職責:
壹) 貴方需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給我方,具體如下:
1、 外國投資方的身份證明/合法開業證明;
2、 外國投資方最新董事會成員名單(投資方為公司時提供);
3、 工商局出具的董事會成員名單;
4、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大壹寸免冠相片8張;
5、 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正本、副本二原件;
6、 外經委上壹次批準文件;
7、 原章程或修改章程復印件;
8、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9、 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
10、地稅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11、國稅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12、外匯登記證原件;
13、海關註冊證原件;
14、財政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15、近三年財務報表、憑證、賬本(稅局查賬時提供);
16、公章。
註:①投資方為港澳臺自然人/公司時,第1、2項須經具有中國委托公證人的律師樓公證;
②投資方為外國自然人/公司時,第1、2項須經中國駐當地大使館認證。
三、 我方職責:
壹) 我方準備資料,並交至貴方簽名/蓋章:
1、申請報告;
2、修改章程;
3、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
4、簽字授權書;
二)辦理完畢,交還貴方以下資料:
1、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2、外商投資企業同意變更批復;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代碼IC卡壹張
5、地稅登記證正、副本; 6、國稅登記證正、副本;
7、外匯登記證; 8、海關註冊證書;
9、財政登記證正、副本; 10、公章、財務章各壹枚。
四、 審批時限:遞交資料開始計算2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