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新的人民幣匯率制度以市場匯率作為人民幣對其他國家貨幣的唯壹價值標準,使得外匯市場的外匯供求成為決定人民幣匯率的主要依據。中國的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浮動匯率是指中央銀行接受任何買入或賣出貨幣的請求,無論金額大小。固定匯率是指本國貨幣與特定外幣(如美元)之間的匯率保持不變。中國的匯率制度是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即中央銀行通過幹預外匯市場來維持匯率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