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
2.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3.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
金融機構可以直接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也可以委托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非金融機構應當委托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
結算代理人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代表其他參與者辦理債券交易和結算業務的金融機構。
主要功能
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6月6日成立,1997。
盡管貧窮,也要享受生活
交易手段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參與者通過詢價的方式與其選定的交易對手逐壹達成交易,這與中國滬深交易所的交易模式不同。交易所進行的債券交易和股票交易壹樣,都是由眾多投資者* * *互相競爭,並通過與精算機構的協商進行的。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的債券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金融債券等記賬式債券。
債券交易類型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交易包括現券交易和債券回購,其中債券回購又分為質押式回購交易和買斷式回購交易。
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指融資方(回購買方、回購賣方、融資方)將債券質押給融券方(回購買方、回購買方、融資方)進行融資,同時雙方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融資方按照約定的回購利率將資金返還給融券方,融券方將原質押券返還給融資方的融資行為。
債券買斷式回購(又稱“公開回購”或簡稱“買斷式回購”)是指債券持有人(回購方)向債券購買人(逆回購方)出售債券,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日期,由賣方(回購方)以約定的價格向買方(逆回購方)回購等量相同債券的交易。
百度百科-銀行間債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