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別:PI是意願合同,PO是正式訂單。
2、PO=purchase order(客戶發給妳的采購訂單)。
3、PI=proforma invoice,形式發票(妳開給客戶的形式發票,相當於合同)。
4、PI是在沒有正式合同之前,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產生法律效力的充當合同的文件,它包括產品描述,單價,數量,總金額、付款方式、包裝、交貨期。
5、PO是指 Purchase Order 即訂單, 2個PO即是2個訂單,壹般的操作是價格和客人談好之後,客人傳壹份PO,妳做好Sales contract或者Performa Invoice,等客人簽字回傳後,這份定單就可以正式確認了。
擴展資料
形式發票亦稱預開發票。出口商有時應進口商的要求,將準備出口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估計總值等等開立壹種非正式的參考性發票。
以供進口商向其本國金融或外貿管理當局申領進口許可證和核批外匯之用,由於它不是壹種正式單據,既不能用作交易雙方的記帳依據,也不能用於托收議付,對交易雙方更無最終約束力,當正式成交履行合同時仍需按照有關規定內容另開正式發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PI-形式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