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時已申報退稅的,無需提供);
②出口發票(外貿企業無需提供);
(3)壹般納稅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申報時未申報退稅的,不需要);
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退貨憑證錄入說明:
進入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入向導-單證申報向導,(1)第二步-錄入單證申報數據-退回已繳稅款(未退稅款)申請表-錄入數據後?點擊“設置標誌”;(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報軟盤——打印單證申報數據——憑完稅證明(非退稅)退運貨物;(3)步驟5-生成正式申報軟盤-生成文件申報數據。
(2)外貿企業退貨時的會計處理:
運輸收入下降:
借方:應收外匯賬款(紅色)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紅字)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稅率與退稅率的差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征收率與退稅率之間的差額)
對於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應按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主營業務成本(消費稅退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