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匯資本金是可以用於質押的。已註冊的資本金如果追加或減少,必須提前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 第五條 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屬於違法所得。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支付的回報可予折抵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