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利用金融產品規避匯率風險。中國人民銀行繼1997遠期結售匯業務後,於2005年8月推出人民幣貨幣互換業務。如果企業能夠合理使用這些風險管理工具,就可以在壹定程度上規避匯率風險。目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所有銀行都可以經營1年期匯率對沖產品,產品可以多次展期;同時,還要求商業銀行開發期限超過1年的遠期匯率產品。隨著中國金融創新,相信應對匯率波動的金融產品會越來越多。
第二,通過信用管理規避匯率風險。無論采用信用證結算還是非信用證結算,都可以采用縮短應收賬款回收期的方法。通過銀行的“保理”、“福利費”等產品,提前變賣長期出口應收賬款,及時結匯。在中長期業務中,盡量使用“買方信貸”,少用“賣方信貸”。通過“買方信貸”方式,在項目啟動階段提前收回應收賬款,以先折算成人民幣。增加“外匯拆借外匯”業務,與匯率無關,直接規避匯率波動風險,減少損失,同時也考慮利息負擔。
第三,提高自身管理,規避風險。靈活運用業務延期結匯、出口業務提前結匯,註意進口業務和出口業務的幣種匹配。在出口貿易中增加以美元以外的貨幣結算,特別是以歐元和日元結算,可以減少人民幣對美元升值帶來的損失。在出口貿易中增加本幣結算,直接規避匯率波動風險。充分利用人民幣的良好聲譽,在周邊國家和邊境貿易中推廣使用人民幣結算。對於出口業務,除了提前結匯外,還可以采取收取預付款的方式;對於進口業務,要盡可能延遲購匯,延遲付匯,從而減少人民幣支出。
第四,合作雙方要合理分擔匯率風險。對於流通類外貿企業來說,可以通過“內外擠壓”的方式將風險轉移給供應商和國外買家。對於生產企業,可以采取“提高出口價格”的方式,也可以直接通過合同制定匯率波動的分配機制,通過與進口商修改合同、采取滑動價格等方式,合理分擔和消化匯率升值風險。
第五,利用出口信用保險規避風險。自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立以來,已有數千家企業享受到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融資的便利,直接避免了匯率波動的損失。銀行可以通過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票據償付”產品及時拋售銀行票據,提前結匯規避風險。隨著出口貿易本幣業務結算的增加,將推動本幣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承諾。在中長期項目中,增加“買方信貸”業務的承保業務規模。
(2)
壹是提升產品檔次,增加產品附加值,改變以便宜取勝的做法。
第二,加強自主知識產權研發,打造產品品牌優勢。
第三,大力拓展國際市場,積極實施出口多元化戰略。
(3)以上策略來源於:人民幣升值對中國企業的影響及相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