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投資以合約形式出現,主要的優點在於節省投資金額。以合約形式買賣外匯,投資額壹般不高於合約金額的5%,而得到的利潤或付出的虧損卻是按整個合約的金額計算的。外匯合約的金額是根據外幣的種類來確定的,具體來說,每壹個合約的金額分別是12,500,000日元、62,500英鎊、125,000歐元、125,000瑞士法郎,每張合約的價值約為10萬美元,我們平常所說的壹手合約就是指10萬美元的價值。 每種貨幣的每個合約的金額是不能根據投資者的要求改變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定金或保證金的多少,買賣幾個或幾十個合約。壹般情況下,投資者利用1千美元的保證金就可以買賣壹個合約,當外幣上升或下降,投資者的盈利與虧損是按合約的金額即10萬美元來計算的。有人認為以合約形式買賣外匯比實買實賣的風險要大,但我們仔細地把兩者加以比較就不難看出差別所在,
實買實賣的與保證金形式的買賣在盈利和虧損的金額上是完全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投資者投入的資金在數量上的差距,實買實賣的買賣多少資金的合約就實際投入多少資金,而采用保證金的形式只需其1%資金,(這個就涉及到杠桿作用)兩者投入的金額相差90多倍。因此,采取合約形式對投資者來說投入小、產出多,比較適合大眾的投資,可以用較小的資金贏得較多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