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報表折算損益是壹種未實現的損益,壹般不反映在賬簿上,只反映在報表上。
1.根據修訂後的《財務報表列報應用指南》,“企業對境外經營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將“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作為其他綜合收益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
準則修訂後,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應並入“其他綜合收益”項目,不再單獨列示(包括合並報表的格式,也應相應調整)。其中,合並資產負債表中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只包括屬於母公司股東的部分,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仍合並到“少數股東權益”項目中。
三。解釋《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第四章第十二條19-外幣折算約定如下:
企業在折算境外經營財務報表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采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
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均采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2)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采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根據系統也可以使用。
通過合理的方法確定的匯率轉換,類似於交易日的即期匯率。
根據上述(1)和(2),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計入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者權益項目。
它是單獨列出的。
比較財務報表的轉換應按上述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