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是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憑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外匯的解釋為: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和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外匯儲備(Foreign Exchange Reserve),又稱為外匯存底,指壹國政府所持有的國際儲備資產中的外匯部分,即壹國政府保有的以外幣表示的債權 。是壹個國家貨幣當局持有並可以隨時兌換外國貨幣的資產。狹義而言,外匯儲備是壹個國家經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壹國用於平衡國際收支,穩定匯率,償還對外債務的外匯積累。廣義而言,外匯儲備是指以外匯計價的資產,包括現鈔、國外銀行存款、國外有價證券等。外匯儲備是壹個國家國際清償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對於平衡國際收支、穩定匯率有重要的影響。
各國的中央銀行及其他政府機構所集中掌握的外匯即外匯儲備。同黃金儲備、特別提款權以及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可隨時動用的款項壹起,構成壹國的官方儲備(儲備資產)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