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世行貸款的每個協議包括壹個以上的建設項目,應先分別項目,再按支付年度別計算。
二、日本政府貸款的每個建設項目,包括壹個以上的貸款協議,應先分別貸款協議,再按支付年度別計算。第9條 外資還本:有償使用貸款的還本期限定為八年,自合同價款實際支付的次年開始計算。
壹、還本總額包括合同價款,用外幣支付的啟用費、手續費、承諾費等。除合同價款外的後面諸項費用,按貸款協議的有關規定計算,由外資辦按合同金額加以分攤。
二、每個還本年度的還款分兩次進行。即每個還本年度的六月三十日以前和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進行還款。每次還款數額為還款總額的十六分之壹,(平均數的余數置於第壹次還款數額),***分16次還清。每次還本按當時國家公布的匯率折算。
三、每年的壹季度,外資辦將上年度購進的施工機械和勘測設計裝備的實際支付金額(分合同號的合同金額和還本金額)匯總表及分期償還金額通知有關償還單位,作為分期還本付息的依據。第10條 付息的計算
壹、付息的利率,根據項目貸款來源按財政部或經貿部同我部簽訂的轉貸協議中規定的利率計算。
二、付息的時間與還本時間相同。匯率亦按當時國家公布的匯率折算。
三、每次應付的利息,按該次付息時的實際本金(已還後的本金余額)計算。第11條 提前還本與過期費
壹、償還單位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部外資辦。
二、提前還款按正常還款的倒順序還款及利息數進行。
三、償還單位如不按期支付應償還的本金和利息,須交納過期費。過期半年以內者,按轉貸協議規定的利率之雙倍計算;過期半年以上者,按超過的實際天數及當時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利率交納過期費。
四、計算過期費和提前還本的利息時按壹年365天計。第12條 償還單位付清本金和利息後,部外資辦向償還單位發出還本付息終止通知單,並將其抄送部財務司、計劃司及項目建設單位。第13條 每年壹季度和三季度,部外資辦分別將上年度及當年度的上半年償還本金和利息的情況,按償還單位、貸款協議、項目別列表並附簡要說明送部財務司、計劃司和項目建設單位。第三章 實施辦法第14條 凡申請使用外資貸款采購施工機械與勘測設計裝備的單位(或歸口部門),在提出申請立項的同時,應提出償還貸款的安排,作為審查立項的附件。其還款款源為企業的更改資金或生產發展後備基金。第15條 使用國外貸款采購的施工機械和勘測設計裝備,統壹由部財務司和外資辦代表鐵道部與償還單位簽訂內部有償使用的協議。協議文本須附采購設備清單。協議實施過程中,如出現實現需要的總金額超過協議規定的總金額,而貸款又能承受時,經協議的雙方同意,可作必要的調整。如有少量余額返回項目統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