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柒 財經 旗下柒聞網了解,這也是財付通第二次遭到央行處罰,也是財付通第四次被公開處罰。早在2017年5月,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央行深圳中心支行處以3萬元罰款。
2017年11月,據陜西省嵐臯縣人民法院披露,騰訊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臺財付通因不協助執行被處罰40萬元。法院認為,財付通公司作為從事信用業務的金融機構,有協助法院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存款的法定義務,更應有懲戒失信、***建誠信的 社會 正義與擔當。
財付通公司拒不及時履行協助義務,不僅嚴重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妨害司法機關辦案,更是對國家法律規定的無視,必須對違法行為予以司法制裁。該院遂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115條之規定作出處罰決定:依法對財付通拒不履行協助執行義務的行為罰款40萬元。
2018年2月,財付通還收到了來自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罰單。根據行政處罰信息,財付通因未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異常風險報告等資料、為非居民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未做備案,被處以罰款60萬元。
資料顯示,財付通為騰訊控股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是微信支付與QQ錢包等的運營主體。早前,財付通還承擔著騰訊理財通的部分職能。今年9月3日,理財通公告稱,其運營主體將由理財通公司變更為上海騰富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值得壹提的是,在央行列出的兩大罪狀中,財付通還違反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事實上,類似被罰的案例並不多。今年3月,因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規定,渤海銀行上海分行被處以警告,並處以罰款6萬元,得仕股份被處以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