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簡稱SDRs)是壹種依靠國際紀律而創造出來的儲備資產。它的分配是無償的,具有價值尺度、支付手段、貯藏手段的職能,但沒有被私人用來直接媒介國際商品的流通,因此,它還不是壹種完全的世界貨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設有特別提款權部,參與的成員國均設有壹特別提款權賬戶。當基金組織向成員國分配特別提款權時,將壹成員國分到的特別提款權記在其賬戶的貸方。當該成員國發生國際收支困難而需要動用特別提款權時,基金組織按有關章程通過協調指定壹國(通常是國際收支處於強勢的國家)接受特別提款權。以A、B兩國為例,設A、B兩國分別分配到10億特別提款權,當A國發生國際收支的逆差而需動用2億特別提款時,而B國被指定接受特別提款權時,在A國的特別提款權賬戶的借方記錄2億,在B國的賬戶貸方加上2億,同時,B國的中央銀行將相等值的可兌換貨幣轉入A國的中央銀行,A國中央銀行遂可用所得到的這筆可兌換貨幣來平衡國際收支差額。 附表: 特別提款權賬戶登錄舉例 A國特別提款權賬戶 B國特別提款權賬戶 借方 貸方 借方 貸方 2億 10億 10億 /2億 余額 /8億 余額 12億 二、特別提款權的定價 在創始之初,特別提款權的定價方法為:1美元等於1特別提款權,或35特別提款權等於壹盎司黃全。由於20世紀70年代以來黃全與國際貨幣制度的脫鉤以及美元幣值的動蕩不定,基金組織轉而采用壹種加權平均的方法來確定特別提款權的價值。基金組織目前選擇了世界貿易中的5個主要國家(美圍、德國、日本、英國、法國),以5國各自對外貿易在5國總貿易中的百分比作為權數,分別乘以5國貨幣計算日當日(或前壹天)在外匯市場上對美元的比價,求得特別提款權的當天的美元價值。然後再通過市場匯率,套算出特別提款權同其他貨幣的比價。權數每5年調整壹次,最近壹次調整發生在2001年1月1日,鑒於歐元已啟動貨幣籃子中的貨幣減少為4種。 特別提款權價值計算公式如下: 以美元表示的SDR 價值=1×45+美元/歐元比價×29%+美元/英鎊比價×11%+美元/日元比價×15% 從特別提款權價值的上述計算方法中可知,它的價值相對來講是比較穩定的。因為任何壹種貨幣匯率的波動,經過權數(小於1)化後傳導給特別提款權的影響大大縮小了。此外,這5種貨幣是當前世界上的主要貨幣,壹種貨幣匯率的下浮,必有其他壹種(或幾種)貨幣匯率上浮,不同貨幣匯率的不同方向運動,可以彼此抵銷對特別提款權的影響,從而使特別提款權的價值相對穩定。因此,價值穩定是特別提款權的壹大特征。 三、特別提款權的利率和用途 由於特別提款權的價值是用5種主要貨幣匯率加權平均後求得的,因此,與之對應,特別提款權資產的利率也是用這5種貨幣的市場利率經加權平均後求得的。目前,除去合組織中加入特別提款權部的成員可以持有並使用特別提款權外,還有基金組織本身、國際清算銀行等。總之,能持有特別提款權的機構必須是政府或政府間的機構,特別提款權的使用僅限於政府之間。這是特別提款權的第二特征。 在基金組織範圍內,特別提款權有以下用途: 1.以劃賬的形式獲取其他可兌換貨幣(見前述)。 2.清償與基金組織之間的債務。 3.繳納份額。 4.向基金捐款或貸款。 5.作為本國貨幣匯率的基礎(1993年2月有5個成員國的貨幣與特別提款權保持固定比價)。 6.成員目之間的互惠信貸協議。 7.基金組織的記賬單位。 8.充當儲備資產。 四、特別提款權的特點及成敗 SDRs跟壹般的儲備儲備資產相比具有壹些特點: ⑴它不具備內在價值,是壹種人為的賬面資產; ⑵它是由基金組織按各國的份額進行分配的; ⑶當初它只能用於基金組織及各國政府之間。 SDRs剛創立時其價值是用黃金來定值的,壹個SDRs含金量為0.888671克,與貶值前的1美元等值。1974年SDRs定值與黃金脫鉤,改用壹籃子16種貨幣作為定值標準。1980年9月18日起又改用美元、英鎊、法郎、日元及前聯邦德國馬克進行定值,並每隔五年調整壹次。1996年1月1日後,五種貨幣的比重分別為美元39%、德國馬克21%、日元18%、法國法郎及英國英鎊各11%。 迄今為止,基金組織***進行了兩期約214億SDRs的分配(第壹期1970~1972,***93.148億SDRs;第二期1979――1981年,***121.182億SDRS)。SDRs在創立之初僅僅只是作為美元的補充,所以它在發行的第壹期數量只有93.148億SDRs。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之後,國際上壹度主張將SDRs作為最主要的儲備資產,並在1979~1981進行了第二期121.182億分配工作。1995年和第三次SDRs的分配因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的反對而仍是紙上談兵。 迄今為止,SDRs並沒有替代美元成為各國最主要的儲備資產,主要有下列壹些問題: 1.儲備資產性質問題。作壹種國際儲備,它應具有真實的價值而不是虛似的價值。SDRs僅僅是壹種虛構的國際清償能力,沒有堅實的物質基礎.它既不象黃金那樣本身具有價值,又不象國際收支逆差的能力,而不能成為最後的國際支付手段,因而它不能成為唯壹真正的國際貨幣。 2.美國的態度問題。特別提款權代替美元作為國際儲備貨幣來緩解美元的壓力,但美國又盡力保持美元的國際地位。壹旦美元的壓力減輕,美國就對SDRs采取種種限制措施.這主要表現在SDRs 總***才發行兩期,總份額才214億SDRs。 3.分配不合理問題。SDRs劉按照會員國在基金組織中所占的份額進行分配的,很明顯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最初所有發展中國家只得到1/4的分配額,而美國壹分配的數額為23%。 4.發行數量問題。SDRs的數量相對各國外匯儲備數量太少,只占4.5%。太多美元未清理之前,不可能發行大量的SDRs。 5.使用範圍問題.雖然基金組織擴大SDRs的使用範圍,並將***擴展到壹些私人領域及用SDRs計值來發行債券,但由於涉及貨幣數量及貨幣政策等問題,絕大多數國家不同意使用SDRs。 另外, SDRs發行後引起的下列兩個問題的廣泛爭論也是SDRs未能成最主要的國際儲備傾向的重要原因。 壹是替換帳戶(Substitute Account)。替換帳戶是指基金組織開設壹個SDRs存款帳戶,各國將各自“過剩”的美元按SDRs 美元的比價折成SDRs 後該帳戶,各國的美元儲備變SDRs 儲備,而基金組織將集中的美元投資美國的證券,這部分美元重新回到美國。替換賬戶的主要目的是用SDRs替代日益泛濫的美元,使其成為世界上最主要的儲備資產。最後由於美國的態度以及操作的困難而被束之高閣。 二是“聯系”問題(Aid-Linking)。“聯系”問題全稱為“SDRs分配與發展相聯系”方案,是指基金組織把新創造的SDRs通過壹些方法重點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其方法主要包括⑴直接分配給需要援助的發展中國家;⑵轉撥給多邊開發機構,然後由多邊開發機構援助給發展中國家;⑶仍按基金的份額進行分配,然後發達國家把分配到的SDRs以“自願”的方式轉贈給發展中國家。 所有發展中國家和部分發達國家的經濟學家是聯系制方案的積極贊成者,但聯系制也遭到壹些經濟學家特別是美國經濟學家的反對。由於爭論太多,到目前為止,仍未被基金組織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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