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中強制平倉的原因有很多,如客戶未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違反交易頭寸限制等違規行為、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變更等。
在標準化的期貨市場中,最常見的是因客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被強制平倉。具體是指期貨公司為避免損失擴大,強行平倉客戶部分或全部頭寸,在客戶持倉合約要求的交易保證金不足,期貨公司未按期貨公司通知及時追加相應保證金或主動減倉,市場形勢仍在向不利方向發展的情況下,用獲得的資金填補保證金缺口的行為。
任何融資交易都可能導致巨額虧損。最壞的結果是,妳不僅損失了妳投入的全部本金,而且在妳穿倉之後,妳還會損失給借款人不同數額的錢。
例子如下:以券商常規融資融券業務為例,平倉線為120%。平倉線=總市值/總負債:自有投資654.38+0萬,借款654.38+0萬。當總市值下降到654.38+0.2萬時,投資者如果不能追加保證金將被平倉。
如果平倉成功賣出,那麽平倉後,妳還清券商的融資負債,妳自己的資金還剩下20萬。
如果平倉不順利,比如連續跌停,總資產只有60萬,那麽妳自己的本金就全沒了,妳還欠券商1萬-60萬= 40萬。
這是按照1: 1的杠桿來預測的。更高的杠桿1: 3,1: 5甚至1: 10更容易損失本金,負債累累。
再舉個例子。
假設杠桿為10%,商品基礎價格為5000元,妳的本金存入1000元,那麽理論上妳的強行平倉就是妳本金為0元的時刻。比如妳買了壹個二手商品(保證金剛好是500*2=1000元),這個商品的價格跌到了4500元,那麽妳賬戶的本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