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期貨行情 - 簽訂中介協議時中介可以是個人嗎?

簽訂中介協議時中介可以是個人嗎?

中間人可以是個人。

中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方進行民事法律行為而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體聯系的中間人。期貨市場中介機構是指“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委托”,“為其提供訂立期貨經紀合同的機會或者中介服務”的公民、法人、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應當按照約定向中介機構支付報酬。

第壹,中介機構的權利:

1,經紀人的報酬請求權

報酬請求權是中間人的主要權利。雙方約定中介報酬和中介報酬標準,國家有限制的,雙方約定的報酬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標準。

經紀人行使報酬請求權,報酬後支付,即合同僅限於其報道或媒體的成立。合同不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合同雖成立但無效,經紀人不能要求報酬。

2.經紀人對報銷費用的要求

中介所需費用通常包含在報酬中,中介活動的費用壹般由中介承擔。除非另有約定,中介不得要求報銷。

當經紀人違背對委托人的義務,做出有利於委托人相對人的行為,或者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相對人接受利益時,即使有先行報銷費用的請求權,也無權行使。

第二,中介機構的義務

1,報簽約機會或媒體簽約義務。

在報告的居間中,居間人應當根據其所知向委托人報告合同事項。在媒介居間中,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各方報告與合同有關的事項。向委托方報告締約機會或提供締約媒介是居間合同中居間人的主要義務。

2.忠實義務和最大努力

忠實於當事人的利益,是指經紀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經紀人的忠實義務具體包括:

首先,經紀人應當如實告知委托人其所知道的有關訂立合同的情況或者業務信息;

其次,經紀人不得對合同的訂立產生不利影響,影響合同的訂立或者損害委托人的利益;

第三,經紀人對所提供的信息、交易機會以及後續的簽約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3、匿名和保密義務

在媒介居間中,如果壹方或雙方當事人指定居間人不告知對方其姓名或商號,居間人有不告知對方其姓名或商號的義務,這就是匿名義務。這種中介也稱為匿名中介或匿名媒體。

4.幹預的義務

居間人的介入義務是指居間人在壹定情形下代替匿名方履行作為輔助人的責任,居間人接受對方給付的義務。

中介的介入義務與中介的匿名義務是壹致的,以保證匿名當事人保守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終實現。商業行為和交易習慣,不得從事非法中介活動;居間人原則上不得同時是委托人和相對人的居間人。

擴展數據:

中介機構不能從事的活動。

1.對明顯無力支付或簽約的客戶,不得接受委托為其從事中介活動。

2.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經紀人在中介活動中會知悉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如客戶的資信、供銷、客戶分布等。,經紀人無論是在從事中介活動過程中,還是在中介活動結束後,都不得向外界透露相關信息,更不得向當事人的競爭對手透露,否則將構成侵權,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3.匿名的義務。如果委托人指示經紀人不得將其姓名告知第三人,則經紀人負有相應的匿名義務。

否則,經紀須對發出指示的客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經紀人的這種義務是委托人在與第三方訂立合同之前的義務。當委托人與第三方訂立合同時,雙方的名稱已經公開,經紀人為委托人保持匿名的義務就消失了。

百度百科-中介合同

百度百科-中間人

百度百科-中介行為

  • 上一篇:期權和股權的區別
  • 下一篇:清朝的貨幣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