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上的區別
股權:是指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期權:是指公司授予某些人(壹般為公司高管、核心員工等)在某壹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壹種資產的權利。
2、行使方式不同
股權:協議約定的是股權,則享有股東應有的各項權益。
期權:行使期權,需要先用現金購買股權,然後才能享受股權所具有的各項權益。
3、退出機制不同
股權:退出機制上就是是否贖回,是否保留的選擇。
期權:退出機制上就是是否贖回,是否行權,是否保留。比股權多了壹項是否行權。
期權,是指壹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壹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壹種資產的權利。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壹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家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註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壹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壹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壹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壹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折疊國內期權發展
2015年2月9日,上證50ETF期權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是國內首只場內期權品種。這不僅宣告了中國期權時代的到來,也意味著我國已擁有全套主流金融衍生品。
2017年3月31日,豆粕期權作為國內首只期貨期權在大連商品交易所上市。
2017年4月19日,白糖期權在鄭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8年9月25日,銅期權在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9年開始,國內期權市場快速發展,權益類擴充了上交所300ETF期權,深交所300ETF期權和中金所的300股指期權,商品類期權陸續有玉米、棉花、黃金等十多個品種上市。
歷史沿革
期權交易起始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由於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響,期權交易的發展壹直受到抑制。19世紀20年代早期,看跌期權/看漲期權自營商都是些職業期權交易者,他們在交易過程中,並不會連續不斷地提出報價,而是僅當價格變化明顯有利於他們時,才提出報價。這樣的期權交易不具有普遍性,不便於轉讓,市場的流動性受到了很大限制,這種交易體制也因此受挫。對於早期交易體制的責難還不止這些。
以XYZ期權交易為例,完全有可能出現只有壹個交易者在做市的局面,致使買賣價差過大,結果導致"價格發現" --達成壹致價格的過程受阻。客戶經常會問:"我怎麽知道我的指令成交在最好(即公平)的價位上呢?"對市場公平性的顧慮,使得市場無法迅速吸引到更多的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