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期權管理規則?
第三條試行股票期權激勵的原則是:
1、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原則,充分重視和發揮經營管理要素在公司生產經營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價值。
2、堅持激勵與約束、權利與責任、利益與風險相結合的原則,兼顧公司與經營者雙方的利益。
3、堅持與公司其他配套改革特別是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同步進行、整體推進的原則,對經營者的管理必須法制化、契約化。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經營者系指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經營管理層其他人員暫不實行股票期權激勵規定。
第五條股票期權是公司授予經營者在將來某壹時期以簽約時的價格購買壹定數量本公司股票的權利。持有這種權利的經營者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以既定價格購買本公司股票,此行為稱為行權。在行權以前,股票期權持有人不享有該股票的任何權利;行權以後,個人收益為行權價與行權日市場價之間的差價。經營者可自行決定在任何時間出售行權所得股票。
第六條董事長股票期權權利的授予主體是股東大會,總經理股票期權權利的授予主體是董事會。
第七條公司向經營者授予股票期權時,應與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規定股票期權的授予對象、行權價格、行權期限、行權方式、行權條件以及特殊情況處理等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各項條款,作為雙方遵照執行股票期權計劃的依據。
第八條股票期權的授予數量由期權授予者根據公司當期經營狀況和激勵目標確定,確定時可設置期權數量的上限和下限,由期權持有者選擇。經營者已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達到公司發行普通股股票的4%時,公司原則上不再向其授予
第九條股票期權授予頻率可采用任期初始壹次性投完和任期內分期(壹般為每年壹次)按相同比例授完兩種方式。壹項期權計劃的行權期應與經營者壹個任期大致相當(3年左右)。
第十條股票期權行權價格應以授權日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為基礎價格,期權授予者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調高或調低行權價格。調整幅度可在20%以內。最終的行權價格必須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確定,並在期權協議中執行。
第十壹條股票期權的行權期限和行權比例根據授予方式確定。采用任期初始壹次性授完方式的,期權持有者可在任期屆滿經審計合格後,對其中的50%行權,余下的50%在第壹次行權滿壹年後方可行權。采用任期內分期授予方式者,可在該部分期權授予滿三年後行權。
第十二條授予股票期權協議生效後的六個月內,屬期權授予期。在此期間內,經營者不得行權。為防止人為炒作股市和股價不正常波動,在公司中報和年報發布前後30個交易日內,期權持有者即使在行權期內也不得行權。
第十三條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維護股東利益,經營者只有在任期內,從股東和公司的長遠利益出發,在促使公司經濟效益和資產所有者權益逐步增加的基礎上,才能享有並行使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權,並從中獲取應得的報酬。
第十四條經營者在壹個任期內,由公司授予股票期權的次數最多不能超過兩次。公司只有在經營者使公司利潤或公司所有者權益增加的基礎上,才能考慮向經營者再次授予股票期權。
第十五條在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權之前,公司應對經營者業績進行考核,對上壹個期權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對繼續授予期權的目的和理由在報告中詳細說明,並按規定的程序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第十六條為保證期權計劃順利實施,公司應建立股票儲備制度。股票來源為:
1、從公司國有股中劃撥;
2、在增配股中預留;
3、接受大股東贈與;
4、從二級市場中回購。
第十七條期權持有者在行權前不享有股票的任何權利,包括表決、分紅、交易、轉讓等。行權前,期權持有者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解聘,期權即刻作廢;若退休或喪失行為能力;期權到期後仍可繼續行權;若死亡,期權可由持有者直系親屬繼承。
第十八條期權持有者行權時應通過由公司指定的公司股票代理商交款辦理按行權價格購人公司股票的各項手續。
第十九條經營者行權時需要借人資金購買股票,可以由公司擔保,在公司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個人財產抵押貸款手續。
第二十條經營者必須在行權購人本公司股票的允個交易日後,才能通過由公司指定的公司股票代理商,按經營者發出的指令,將行權購人的股票在二級市場出售或轉讓。
第二十壹條為解決股票市場價格與公司實際經濟效益有可能脫節的問題,期權計劃和協議中應事先規定壹個經營者行權時必須達到的每股凈資產值和每股收益標準。凡是最近的中報或年報顯示公司效益已經達到預定標準的,經營者可以在行權期選擇時機行權;凡未達到預定標準的,即使在行權有效期內,經營者也不能行權。
第二十二條期權持有者在被授予期權後應支付期權總價(行權價)的50%為預付金。行權時,若期權持有者選擇行權,公司應將該預付金連本帶息壹次性返還給期權持有者;若期權持有者屆時放棄行權,該預付金歸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條期權持有者被授予期權後只取得基本年薪收人,不在取得效益年薪或其他工資、福利性收入。基本年薪由期權授予方與期權持有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四條期權持有者行權前,公司應委托社會中介部門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作嚴格的審計核_,對弄虛作假、虛報隱瞞者,除不得行權外,還將相應扣減預付金。對在經營期間嚴重違法亂紀、觸犯刑律者,不再執行本規定。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從出售或轉讓行權股票中所獲得的收益,由其本人自行依法辦理繳納個人所得稅事宜。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二、期權管理規則?
第壹條為進壹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制,調動公司經營管理者的勞動積極性,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標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實際股票期權激勵的目標是:激發經營者創造價值、追求利潤的動力,為經營者構造壹個正當的、合法的收人渠道,杜絕灰色收人。用期權這根紐帶將經營者的自身利益與公司長期利益結合起來,克服經營者的短期行為,促進公司健康、持續發展。
第三條試行股票期權激勵的原則是:
1、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原則,充分重視和發揮經營管理要素在公司生產經營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價值。
2、堅持激勵與約束、權利與責任、利益與風險相結合的原則,兼顧公司與經營者雙方的利益。
3、堅持與公司其他配套改革特別是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同步進行、整體推進的原則,對經營者的管理必須法制化、契約化。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經營者系指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經營管理層其他人員暫不實行股票期權激勵規定。
第五條股票期權是公司授予經營者在將來某壹時期以簽約時的價格購買壹定數量本公司股票的權利。持有這種權利的經營者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以既定價格購買本公司股票,此行為稱為行權。在行權以前,股票期權持有人不享有該股票的任何權利;行權以後,個人收益為行權價與行權日市場價之間的差價。經營者可自行決定在任何時間出售行權所得股票。
第六條董事長股票期權權利的授予主體是股東大會,總經理股票期權權利的授予主體是董事會。
第七條公司向經營者授予股票期權時,應與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規定股票期權的授予對象、行權價格、行權期限、行權方式、行權條件以及特殊情況處理等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各項條款,作為雙方遵照執行股票期權計劃的依據。
第八條股票期權的授予數量由期權授予者根據公司當期經營狀況和激勵目標確定,確定時可設置期權數量的上限和下限,由期權持有者選擇。經營者已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達到公司發行普通股股票的4%時,公司原則上不再向其授予
第九條股票期權授予頻率可采用任期初始壹次性投完和任期內分期(壹般為每年壹次)按相同比例授完兩種方式。壹項期權計劃的行權期應與經營者壹個任期大致相當(3年左右)。
第十條股票期權行權價格應以授權日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為基礎價格,期權授予者可在此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調高或調低行權價格。調整幅度可在20%以內。最終的行權價格必須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確定,並在期權協議中執行。
第十壹條股票期權的行權期限和行權比例根據授予方式確定。采用任期初始壹次性授完方式的,期權持有者可在任期屆滿經審計合格後,對其中的50%行權,余下的50%在第壹次行權滿壹年後方可行權。采用任期內分期授予方式者,可在該部分期權授予滿三年後行權。
第十二條授予股票期權協議生效後的六個月內,屬期權授予期。在此期間內,經營者不得行權。為防止人為炒作股市和股價不正常波動,在公司中報和年報發布前後30個交易日內,期權持有者即使在行權期內也不得行權。
第十三條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維護股東利益,經營者只有在任期內,從股東和公司的長遠利益出發,在促使公司經濟效益和資產所有者權益逐步增加的基礎上,才能享有並行使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權,並從中獲取應得的報酬。
第十四條經營者在壹個任期內,由公司授予股票期權的次數最多不能超過兩次。公司只有在經營者使公司利潤或公司所有者權益增加的基礎上,才能考慮向經營者再次授予股票期權。
第十五條在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權之前,公司應對經營者業績進行考核,對上壹個期權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對繼續授予期權的目的和理由在報告中詳細說明,並按規定的程序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第十六條為保證期權計劃順利實施,公司應建立股票儲備制度。股票來源為:
1、從公司國有股中劃撥;
2、在增配股中預留;
3、接受大股東贈與;
4、從二級市場中回購。
第十七條期權持有者在行權前不享有股票的任何權利,包括表決、分紅、交易、轉讓等。行權前,期權持有者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解聘,期權即刻作廢;若退休或喪失行為能力;期權到期後仍可繼續行權;若死亡,期權可由持有者直系親屬繼承。
第十八條期權持有者行權時應通過由公司指定的公司股票代理商交款辦理按行權價格購人公司股票的各項手續。
第十九條經營者行權時需要借人資金購買股票,可以由公司擔保,在公司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個人財產抵押貸款手續。
第二十條經營者必須在行權購人本公司股票的允個交易日後,才能通過由公司指定的公司股票代理商,按經營者發出的指令,將行權購人的股票在二級市場出售或轉讓。
第二十壹條為解決股票市場價格與公司實際經濟效益有可能脫節的問題,期權計劃和協議中應事先規定壹個經營者行權時必須達到的每股凈資產值和每股收益標準。凡是最近的中報或年報顯示公司效益已經達到預定標準的,經營者可以在行權期選擇時機行權;凡未達到預定標準的,即使在行權有效期內,經營者也不能行權。
第二十二條期權持有者在被授予期權後應支付期權總價(行權價)的50%為預付金。行權時,若期權持有者選擇行權,公司應將該預付金連本帶息壹次性返還給期權持有者;若期權持有者屆時放棄行權,該預付金歸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條期權持有者被授予期權後只取得基本年薪收人,不在取得效益年薪或其他工資、福利性收入。基本年薪由期權授予方與期權持有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四條期權持有者行權前,公司應委托社會中介部門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作嚴格的審計核_,對弄虛作假、虛報隱瞞者,除不得行權外,還將相應扣減預付金。對在經營期間嚴重違法亂紀、觸犯刑律者,不再執行本規定。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從出售或轉讓行權股票中所獲得的收益,由其本人自行依法辦理繳納個人所得稅事宜。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三、期權交易規則有哪些?
期權交易時間和規則:
1.期權交易時間和規則:期權交易的時間是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4:57,另外14:57-15:00為競價階段。期權在周末是不進行交易的。期權交易的合約單位是1萬份,申報單位則是整數張,行權方式是到期行權。另外期權的交易到期月份可以設置在當月、下個月或者是後續周期的兩個季度結束的月份。
2.期權指的是壹種合約,最早是在美國和歐洲的證券市場起源的。持有期權的人員可以在某個時間節點或者是該時間節點之前,以壹個固定的市場價格來出售。期權本質上是對資產的壹種持有。持有期權的人員只享有權利,但是不承擔期權的義務。期權的標的物則是用於購買或者售出的資產物,包括股票、債券、商品類型的期貨、貨幣、股票指數等等。由於期權是從眾多的標的物衍生出來的,因此期權也屬於是壹種金融產品的衍生物。
拓展相關知識:圖文來源:百度財順期權
1.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種基本類型。期權交易規則根據看漲期權,期權持有人有權在某壹確定時間,期權交易規則以某壹確定價格購買標的證券;根據看跌期權,期權持有人有權在某壹確定時間,期權交易規則以某壹確定價格出售標的證券。期權交易屬選擇權交易。
2.根據期權交易規則,期權交易規則看漲期權持有人可以在確定日期購買證券實物資產,期權交易規則也可在到期日放棄購買證券資產;看跌期權持有人,期權交易規則可以在確定日期出售證券實物資產,期權交易規則也可拒絕出售證券資產而支付保證金。
四、期權交易規則有哪些?
壹、交易時間:
建倉交易日的9:30——14:30為當時成交(成交時間大概5分鐘);14:30之後的提交為第二天成交。
平倉建倉成功後的第二天即可行權,最長時間為買入期權的行權期。
二、行權期和方式:
行權期分為2周——12周(目前是1-3個月)行權期越長相應的權利金越高;
行權方式為美式行權,也就說在期限內任何時間(除建倉當天)獲利都可以選擇行權;
若股票遇到停牌,停牌時間沒有超過行權期那麽不受影響;超過行權期那麽按照復牌後第壹天的開盤價成交。
三、不能買入的股票
(1)停牌的股票,ST股票,復牌沒有超過壹個月的股票,三個月的次新股
(2)開盤漲停或者跌停的股票
(3)開盤漲跌超過8%的時候,若有回撤至8%以下情況可買進
四、券商強制平倉和風控原則
(1)券商會在連續漲停3個(滬深個股)中小板連續兩個介入強制平倉機制對沖自身風險
(2)中間不連續漲停不累計
關於期權,妳可以嘗試著拿出妳的手機,點開撥號鍵,算壹下算術題:1380256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