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期貨公司是指依法設立、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指令、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交易手續費的中介組織,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
2、職能和作用
國際上,期貨經紀公司壹般職能包括: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合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從事期貨交易自營業務;對客戶帳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咨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等。目前我國期貨公司主要從事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受限。
期貨公司壹般設置以下組織機構:財務、結算、信貸、交易、現貨交割、客服、研發
3、期貨居間人與期貨公司的關系。客戶經理,居間人不是期貨公司所訂立期貨經紀合同的當事人。憑借手中客戶資源以及信息渠道優勢為期貨公司和投資者牽線搭橋。我國有些期貨公司的個別期貨居間人不僅居間介紹,甚至越權代理——投資咨詢和代理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