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第十壹條,營業部業務崗位應當合理劃分,職責明確,崗位劃分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壹)營業部應當設置市場開發、開戶與合約管理、交易、信息科技管理、財務等業務崗位,確保前中後臺業務分離;(2)營業部業務崗位應有專職人員;(三)營業部工作人員的素質和經驗能夠滿足相關業務崗位的需要;(四)營業部財務崗位的人員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第十二條規定,除營業部負責人外,營業部工作人員不得少於5人;營業部從事期貨業務活動的人員應當取得期貨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