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壹詞演化而來,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同約定在未來的某壹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為“期貨”。
最初的現貨遠期交易是雙方口頭承諾在某壹時間交收壹定數量的商品,後來隨著交易範圍的擴大,口頭承諾逐漸被買賣契約代替。這種契約行為日益復雜化,需要有中間人擔保,以便監督買賣雙方按期交貨和付款,於是便出現了1571年倫敦開設的世界第壹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86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壹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準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於是壹種專門買賣標準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壹種投資理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