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營業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由期貨公司統壹制定,並報營業部所在地派出機構備案。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項目:
(壹)期貨公司對營業部統壹結算、統壹風險管理、統壹資金調撥、統壹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管理制度;
(二)營業部崗位職責及人員管理制度;
(三)營業部信息技術系統管理及應急制度;
(四)營業部合同、印章及檔案管理制度;
(五)營業部市場營銷管理制度;
(六)營業部投資者回訪制度;
(七)營業部投資者教育、投資者投訴處理制度;
(八)反洗錢制度;
(九)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 營業部在與投資者簽訂期貨經紀合同,為投資者開立賬戶前,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期貨交易的風險,審慎評估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期貨專業知識、交易經驗、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不得誤導無投資意願或無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參與期貨交易。
第十五條 營業部在與投資者簽訂期貨經紀合同,為投資者開立賬戶時,應當嚴格按照期貨市場統壹開戶的要求,做好投資者身份核對、投資者影像資料留存、投資者期貨結算賬戶登記等工作。 第十六條 營業部應當加強開戶及合同管理,開戶及合同管理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壹)營業部應當指定專門的合同簽署人負責與投資者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合同簽署人應當獲得期貨公司的授權;
(二)營業部應當嚴格執行期貨公司的期貨經紀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期貨經紀合同的收發、存檔及借閱記錄臺賬;
(三)營業部應當使用期貨公司連續編號、統壹印制的期貨經紀合同;
(四)營業部簽署的期貨經紀合同應當壹式三份,期貨公司、營業部、投資者各執壹份,期貨經紀合同內容應當填寫完整和規範;
(五)期貨公司應當建立投資者開戶的二級復核制度,營業部相關責任人員應當在開戶資料上簽字留痕;
(六)營業部應當在投資者開戶完成1個月內,將投資者開戶資料文本報送至期貨公司總部,並留存相關資料文本或者電子文檔,以備營業部所在地派出機構檢查;
(七)營業部應當通過期貨公司總部統壹為投資者申請交易編碼,分配資金賬戶,統壹在期貨公司交易結算系統中維護投資者的開戶資料。 第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統壹的結算制度,期貨業務的結算由期貨公司總部統壹進行,營業部不得承擔結算任務。
第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統壹的風險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完善風險控制體系。
營業部履行部分風險控制職責的,期貨公司應當直接管理營業部的風險管理人員。
第十九條 營業部投資者的交易指令必須通過期貨公司風險控制系統或者期貨公司風險控制人員進行事先風險控制。
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存在主、輔交易系統的,期貨公司應當統壹管理主、輔交易系統的風險控制,統壹操作設置主、輔交易系統的風險控制參數。
第二十壹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統壹追加保證金、統壹強行平倉等風險管理制度,統壹執行相關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條 營業部應當執行期貨公司統壹的手續費政策。期貨公司統壹設置投資者的手續費費率參數。
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對投資者實施動態風險監控,每日進行風險測算。
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加強對期貨保證金專用賬戶的管理,完善期貨保證金賬戶的設立、變更和撤銷手續。
第二十五條 營業部應當嚴格執行期貨公司的出入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期貨公司對營業部實行統壹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建立統壹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明確期貨公司和營業部的職責與業務操作流程。
第二十七條 營業部數量超過5家的,期貨公司應當建立統壹的網絡財務軟件核算系統,加強對營業部的財務管理。
第二十八條 營業部根據期貨公司統壹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的要求,承擔編制憑證等職能的,依據合法有效的會計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營業部財務人員應當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九條 營業部應當在財務室或相對隔離的財務櫃室妥善保管財務印章和財務憑證等有關財務用品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