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除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申請日之前兩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連續達到規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