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算準備金是為了交易結算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中預先準備的資金,是未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若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大於零而低於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交易所會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在保證金補足前禁止會員開新倉;若結算準備金余額小於零,交易所會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和《強行平倉通知書》,如果下壹交易日開市前未補足,交易所將按有關規定對該會員強行平倉。
2、交易保證金是在期貨交易中因持有期貨合約而實際支付的保證金。當保證金賬面余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交易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充保證金,使保證金賬戶的余額≥結算價×持倉量×保證金比率,否則交易所或代理機構有權實施強行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