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E的市場監管部隸屬於法律監管部,法律監管部還包括法律部以及其他壹些職能部門,如會員部,負責會員的管理、保留會員的歷史記錄等,另外還有壹些組為董事會服務。
CME的市場監管部根據工作職能劃分為六個組,包括違規調查、市場合規、法規執行、數據核實、法規教育咨詢和戰略發展和技術創新等。
CME成立於1898年,前身是芝加哥黃油和雞蛋交易所,曾經是美國最大的期貨市場,也是世界第二大期貨和期貨期權交易所。2007年7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與CME宣布完成合並,合並後的新交易所被命名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團。CME集團作為全球最大的期貨與期權交易所,在美國及全球分別占有95%和40%的市場份額。目前,CME集團旗下擁有4個主要交易中心:CME、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和紐約商品交易所(COMEX)。2012年10月,CME集團簽署了壹份明確的協議,宣布將收購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龐大的市場需要與之配套的監管體系,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的規定,交易所應制定和執行相關規則,以規定(或者通過細則詳細界定)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執行設施運作方式,包括任何電子配對平臺運作方式的規則或細則,並確保由合約市場設施達成的或通過合約市場設施達成的交易的財務完整性,包括與衍生品結算組織進行的交易清算和結算在內。
CME監管部門組織結構
CME的市場監管部隸屬於法律監管部,法律監管部還包括法律部以及其他壹些職能部門,如會員部,負責會員的管理、保留會員的歷史記錄等,另外還有壹些組為董事會服務。法律監管部通過GeneralCouncil向交易所的主席匯報。雖然市場監管部是法律監管部的壹部分,但是從壹定意義上來說,其屬於半自治並且是獨立的,因為要盡少受到會員、高管、董事會等的影響。政府要求交易所的監管部門保持獨立性,CME的市場監管部必須向董事會下面的監管委員會匯報。
1.CME市場監管部分工與職能
2012年,CME集團的市場監管部有150個員工,集團下屬三家交易所CME、CBOT和NYMEX各有50人左右。CME的市場監管部內部是橫向分工協作的運作方式,分為兩大模塊:違規調查和市場合規。違規調查從微觀視角出發,重點關註交易過程,認定違反交易規則的行為,如洗售交易、虛假申報等。市場合規從宏觀視角出發,重點關註持倉、頭寸限制、持倉報告、價格異動,旨在發現囤積居奇、逼倉等市場操縱行為。
CME的市場監管部根據工作職能劃分為六個組,包括違規調查、市場合規、法規執行、數據核實、法規教育咨詢和戰略發展和技術創新等。
2.CME市場監管部運作流程
在市場監管部違規調查或市場合規組發現可能的違規行為後,將會形成初步的調查報告,經數據核實組確認事實後遞交初審委員會,初審委員會審理後如果認為發生了違規行為,應該提出指控,就會向商業委員會提交相應的指控備忘錄,商業委員會將作出裁決,是否對被指控的會員或非會員市場參與者作出處罰。初審委員會如果認為不構成違規,可以不采取行動,也可以要求市場監管部繼續調查。如果市場監管部認為初審委員會不采取行動的審議結果不妥,或商業委員會最終的裁決不妥,可以向上訴委員會要求上訴。
CME的監管規則
目前的CME集團由CME、CBOT、NYMEX以及COMEX組成,盡管已經合並成壹個集團,但每個交易所仍然有獨立的自律監管機構(SRO),並且有各自不同的規則。為了給市場參與者提供壹個***同的規則框架,三家交易所在規則手冊的結構、語句和編號等方面很大程度上修改了規則使其保持協調統壹。
CME的規則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壹部分是公司註冊證書、章程及壹些專業名詞的定義;第二部分是具體的規則手冊。規則手冊的第壹章為總則,包括交易、結算細則等,之後七章按CME上市的品種分類,分別為農產品、貨幣、權益及指數、利率、證券期貨產品、信用違約掉期和利率產品的合約細則。CME的監管體系主要體現在總則中,分別對會員、交易所的管理機構、交易資格和管理、規則的執行以及仲裁這幾個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1.會員
CME會員的席位包括CME全席會員、國際貨幣市場全席會員、指數與期權市場全席會員以及新興市場全席會員。規則中規定了會員席位的購買、出售和轉讓程序;會員的權力和責任;非自願出售等條款。CME對會員的監管主要根據以下兩個方面:
第壹,遵守美國《商品交易法》(CEA):交易所的所有會員必須遵守CEA的規定以及CFTC根據該法案條款頒布的相關規則和管理辦法,包括報告的歸檔、賬簿和記錄的維護以及接受CFTC正式授權代表的調查和來訪。
第二,違反美國《商品交易法》(CEA):當會員違反CEA的規定,接到CFTC依照CEA發出的關於任何人被證實違反CEA條款的最後通知後的合理時間內,交易所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行動以執行CFTC的指令,並向董事會報告。
我國期貨市場目前會員分為期貨公司會員和非期貨公司會員,規則中規定了會員資格、會員的變更和監督管理等。會員違反規定的,將按照相關規則處理。
2.交易所治理
CME在規則中規定了董事會的權力與責任,在監管方面,交易所的董事會必須服從公司章程中規定的條款。
第壹,對於會員的指控聽證會上行使裁決權,在聽證後裁定對該指控應實施的紀律行動。
第二,制定和修改交易所規則,前提是董事會也已授予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以及首席執行官***同制定和修訂交易所規則。
第三,在處理突發事件有行動的權力。
3.交易資格和規則
CME在規則中規定了關於入場權力,交易資格和管理辦法以及交易慣例等方面,對構成交易違規行為作了明確定義,在交易實務裏對各種具體的違規行為進行了解釋。另外,規則中還對套保、套利的豁免條件、大戶報告制度以及電子交易系統Globex的規則進行了規定。
交易所的所有會員必須遵守交易所的規則,並根據CFTC的相關規定進行註冊。壹旦信息發生變更,必須根據要求報告並立即通知交易所的股東關系和會員服務部門。
4.規則執行
CME的董事會經常對現有規則進行修訂和補充,以建立公開自由的市場,維護正當的商業行為,並對公眾在與交易所及其會員的交易中提供保障。另外,董事會已設立委員會,授予其調查、聽證和實施處罰違反交易所規則行為的責任。董事會也會按規則的規定授予交易所有關部門對違反交易所規則的行為進行調查和實施處罰的責任。
(1)首席監管官
負責交易所的規則執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獲得市場監管部門的資源以及其他可能對指控的違規行為和市場環境進行調查所必需的交易所資源。首席監管官也可以將此類權力授予市場監管部的相關人員。
(2)商業行為委員會
對會員涉及行為操守、交易實務、業務實務、交易道德和操控市場或危害交易所誠信的其他行為有管轄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措施的權力;對非會員采取行動的權力;對進入措施舉行聽證的權力;對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事項舉行聽證、訴訟和上訴的權力;對會員和非會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的權力。
(3)初審委員會
當市場監管部有理由認為有違規行為發生時,初審委員會負責接收和審查相關案件的調查報告。當市場監管部請求提起指控時,無需將其意圖通知初審委員會。初審委員會有權命令任何會員出席和提供與調查事項相關的所有賬冊和記錄,並且應當盡可能地在收到市場監管部提交的調查報告的30天之內進行審查。
(4)聽證
所有的商業行為委員會的專門小組和董事會的聽證委員會進行的紀律程序,須根據指定的程序進行。
(5)上訴
市場監管部可以就商業行為委員會的最終決議或實施的制裁,或就對該委員會拒絕按其要求進行指控的事項向聽證委員會上訴。市場監管部提出申訴要求後,相關的決議應延緩執行,除非董事長或商業行為委員會專門小組主席表示該決議在上訴期間不予延緩執行。
我國期貨市場的規則中的《違規處理辦法》並未涉及到立案調查及移送等具體程序,相關規定在《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案件調查、處理工作辦法》中體現,分為立案調查、移送與接收、案件審理、送達與執行、復議和歸檔等。
5.仲裁
CFTC規定,美國的交易所必須有壹個仲裁和調節糾紛的機制,因此,CME在規則中規定了會員對於指定的同交易所相關的糾紛可以進行強制性仲裁的程序和規則等。
(1)立案程序
發起仲裁請求:原告可在索賠可仲裁期間,通過提交書面的糾紛陳述、填寫仲裁資料表,向市場監管部交納適當的仲裁費之後,啟動程序。市場監管部可以拒絕任何不能全面描寫糾紛的索賠,或在可申請仲裁期限結束之後提出的請求,或不能在交易所進行仲裁的請求。
回應仲裁請求:所有的被告都應該在收到書面請求後的21天內提交書面回答。除非仲裁壹方及時提出對糾紛可仲裁性的質疑,那麽應當在收到書面確認糾紛可仲裁性決定通知後的21天內作出回應。
(2)聽證會
市場監管部應當從交易所的仲裁委員會中選取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對糾紛進行聽證和作出決議。
(3)裁決
在聽證後,或者對於客戶不超過5000美元的索賠和相關信息之後,仲裁庭應當發出壹份由仲裁庭主席和大多數成員簽名的書面決議。仲裁庭可裁決任何爭議事項,並發布任何仲裁庭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解決糾紛的指令。
(4)上訴
會員之間的糾紛決議,如果導致非現金裁決,或者涉及賠償總額超過10000美元的索賠、反索賠、交叉索賠或者第三方索賠,可以就此決議向董事會的聽證委員會提出上訴。仲裁庭的其他決議都是最終的,不可提出上訴。如果需要提出上訴,必須在收到決議通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部提出書面文件,說明上訴理由,並交納費用。
啟示與建議
第壹,深入挖掘產品運行規律,查處市場違規行為。CME市場監管部負責發現和調查案件的兩個組——違規調查組和市場合規組中,從事分析工作的人員比例達到三分之二,這些人員擁有長期跟蹤特定品種的經驗,通過搜集市場基本面數據,培養對市場變化的直覺,發現的操縱等違規行為。
第二,加強合規警示教育,培養投資者良好交易習慣。加強對規則、監管制度的宣傳、說明,在投資者違規前盡量提醒、警示,呵護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