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市場逐步形成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和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組成的監管體系和自律管理體系。
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履行國務院授權的行政管理職能,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國證券期貨市場實施集中統壹監管,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中國證監會成立,上海、深圳設有稽查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證監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它根據國務院授權和有關法律履行行政職能。
問責機制:
1,機構問責。
(1)與立法機關的問責關系。
在西方,議會通過立法權影響監管活動,並負責為金融監管機構的運作建立法律框架。金融監管者向立法機關負責有三個目的:確保金融監管者有適當的使命;確保賦予金融監管機構的權力得到有效行使,並有利於實現預期目標;當立法需要修改時,提供溝通渠道。
(2)與行政機關的問責關系。
行政部門對金融政策的總體方向和制定負有最終責任,而政府作為法規的發布者,在任命金融監管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或董事會成員方面起著關鍵作用。因此,金融監管機構需要對相關行政部門負責。
2.監督和問責。
即與司法機關的問責關系;受金融監管機構決定影響的個人和公司應有權通過法院尋求法律救濟。鑒於金融監管機構的廣泛自由裁量權,對監管措施的司法審查是其問責關系的基石。這種形式的問責是在事後的基礎上進行的,以確保金融監管機構的行動在法律限制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