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存款,是指投資者將合法持有的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存放在銀行,由銀行通過在普通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遠期、掉期、期權或期貨等),將投資者收益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信用、指數及其他金融類或非金融類標的物掛鉤的具有壹定風險的金融產品。
事實上,結構性存款不是普通存款,也不同於銀行理財。結構性存款在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鉤,使存款人在承擔壹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更高收益。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開數據,2019年1月份商業銀行的結構性存款規模為10.98萬億元,是在2018年結構性存款大爆發後第三次突破10萬億元大關。Wind數據顯示,截年4月末,中資大型銀行和中資中小型銀行的結構性存款規模總計為11.13萬億元。其中,中資大型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為3.77萬億元,中資中小型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為7.36萬億元。
所謂外匯結構性存款是指在普通外匯存款的基礎上嵌入某種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類期權),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鉤或與某實體的信用情況掛鉤從而使存款人在承受壹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較高收益的業務產品。它是壹個結合固定收益產品與選擇權組合形式的產品交易。它通過期權與固定收益產品間的組合,使得結構性產品的投資報酬與連接到標的關聯資產價格波動產生連動效應,可以達到在壹定程度上保障本金或獲得較高投資報酬率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