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不包括已到期未支付的已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利息,或已宣告但未支付的現金股利)。
投資收入(產生的交易成本)
應收股利(已宣布但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自付息期以來未收取的利息)
貸款:銀行存款(實際支付金額)
2.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布支付現金股利或按照資產負債表日的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
借方: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3.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4.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
信用:公允價值變動的收益和損失
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
5.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實際收到的金額為:
借方: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投資收益(處置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
投資收益(處置收益)
同時,按原金額記入“公允價值變動”科目。
借方: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
貸款:投資收益
或者
借:投資收益
貸項:公允價值變動的收益和損失(公允價值和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