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什麽不用forward?因為即期需求是憑單據付款,也就是妳要在貨到之前付款。缺點是:(1)安全性低;(2)占用買方資金,不利於資產的流動性。(是不是相當於提前交錢?
我補充壹下:我猜測“貨到在先,單據未到”這句話的真正含義。標題的意思是貨到了但單據還沒過期嗎?在這種情況下,買方有兩種選擇:
1.提前交錢,拿證件。
2.向代收行出具信托收據,必要時提供抵押或擔保,將單據借給銀行提貨,到期後再付款。信托收據是買方作為銀行的受托人,承諾代表銀行保管和處理貨物,並承認貨物的所有權屬於銀行,銷售所得也屬於銀行的書面文件。在這種情況下,買方是否能在票據到期時付款,代收行必須對賣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