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洗錢的起源
20世紀20年代,美國芝加哥壹黑手黨開了壹家洗衣店,他在每天核算當天的洗衣收入時,會把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再向稅務部門納稅,扣除應繳納的稅款後,“黑錢”就“洗白”,變成他的合法收入。
二、洗錢的含義
洗錢,通俗來說就是“洗黑錢”,通常是隱瞞、掩飾非法資金的來源和性質,通過某種手法,將它變成看似合法資金的行為和過程。
洗錢是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不僅破壞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原則,破壞市場經濟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運行,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而且洗錢活動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貪汙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系,已對壹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三、洗錢的步驟
第壹階段:存放,是洗錢活動的第壹個環節,即將犯罪非法收益通過存款、電匯或其他途徑放入壹個金融機構。特點是將犯罪收益處理為其他易於掌握和看起來不是特別可疑的形式進行保管。如走私大量的貨幣現金、將贓款轉作金融機構存款以便與合法存款混同、分散存款或進行商業交易、其他放置贓款方式等。經過存放階段後,不法分子的非法收益進行了初步的加工和處理,為進壹步洗錢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條件,成為整個洗錢活動的基礎。
第二階段:掩蓋,是具體的“清洗”錢的過程,也是洗錢活動的核心。在這壹階段,不法分子利用種種手段將非法收益在不同國家和地區來回劃轉,采取多種形式使非法收益披上合法外衣,模糊非法收益同犯罪收入之間的關系。如通過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黃金市場、汽車市場甚至街頭零售業,制造出復雜的交易層次,多次轉移或多次交易,甚至采取匿名交易,刻意蒙蔽或規避審計,將非法的資金與其來源之間的聯系人為地割斷。這壹階段的主要目的是掩飾、隱瞞非法收益的來源和性質,使之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三階段:整合,是洗錢活動的最後壹環,也被形象地描述為“甩幹”,即使非法變為合法。在這壹階段,不法分子把經過離析後、壹般人難以覺察其非法性質和來源的財產以合法財產的名義轉移到與犯罪集團或犯罪分子無明顯聯系的合法機構或個人的名下,投放到正常的社會經濟活動中去。這樣,犯罪分子就可以自由支配清洗後的收益,進行揮霍、享受,實施新的犯罪,甚至恐怖犯罪。
四、洗錢的法律
《中華人民***和國反洗錢法》是為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6年10月31日通過,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5日,人民銀行2020年反洗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會議指出,《反洗錢法》修改工作正式啟動。要以《反洗錢法》修改為主線,全面完善反洗錢制度體系。強化監管力度,進壹步提高反洗錢監管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