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要註意的是,5月1日2017日起,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上行駛的中大型客車、中重型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裏。
此外,交管部門擬於2017年4月29日0時至2017年5月20日24時,實施禁止危險品運輸車輛、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在本市高速公路通行的限行措施(含攜帶危險化學品時間、路線、速度申報憑證的危險品運輸車輛和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服務區運輸油品的車輛除外)。
國慶假期,車輛可享受8天不限行,本市機動車不受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交通管理措施限制。非本地進京小客車不受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行駛、9時至17時按車牌尾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免費時間段從6月10日零時開始,至10月8日24時10結束。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高速公路以車輛離開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全國實行統壹的道路交通信號。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並應當清晰、醒目、準確、完好。根據交通需要,道路交通信號應當及時增設、更換和更新。增設、更換、更新限制性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