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物交割是指期貨或期權合約的買賣雙方在合約到期時,按照交易所制定的規則和程序,通過轉移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將尚未到期的合約進行交割的行為。商品期貨和商品期權交易壹般采用實物交割。
二、現金交割是指期貨或期權合約交割時,以余額價格計算未平倉合約盈虧,並以現金支付方式進行最終結算的交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