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處理期貨交易中的侵權糾紛時,應當認真審查侵權行為和損失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行為人是否有過錯,並應當按照過錯大小準確確定當事人的民事責任。
有過錯的壹方應當對無過錯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外,經紀公司應當將客戶的保證金和自己的自有資金分戶存放,專款專用,挪用客戶的保證金給客戶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