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倫特和WTI取得國際定價能力的關鍵原因在於,“金融中心+原油產地”模式,其中,賣方壟斷定價是關鍵。以布倫特原油為例,上世紀80年代推出,是英國為了防範石油危機風險而采取的重要舉措。彼時倫敦金融地位不必多言,布倫特地區盛產輕質低硫原油,當地管道倉儲設施齊備,可通過地中海輸送至歐洲各國。
但我國原油產量顯然不足,主打的是“金融中心+原油消費地”模式。
二、交割油品:自產油為主VS外國油為主
境外原油期貨可交割油品基本以本地區為主。布倫特基準原油價格體系包含四種交割油品,均是產自北海油田的輕質低硫原油,簡稱為“BFOE”(Brent、Fortis、Oseberg、Ekofisk)。WTI可交割油種包括6個美國國內油種和5個其他國家油種。
我國原油期貨可交割的七種原油,六種產自中東,壹種產自我國勝利油田。
三、遠期曲線:連續VS間斷
布倫特和WTI掛牌交易的連續月份合約分別為最近的七年和九年,總合約數量都在百個左右。最近連續的20個月合約交易都比較活躍,構建了連續的遠期曲線,價格體系非常成熟。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