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條 交易所期貨交易信息是指期貨、期權上市合約的交易行情、交易結算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要求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第六十九條 交易所期貨交易信息所有權屬於交易所,由交易所統壹管理和發布。
第七十條 交易所發布的交易信息包括:合約名稱、合約月份、開盤價、最新價、漲跌、收盤價、結算價、最高價、最低價、成交量、持倉量及其持倉變化、結算會員成交量和持倉量排名等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
信息發布應當根據不同內容按照實時、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定期發布。
第七十壹條 交易所應當采取有效通訊手段,建立同步報價和即時成交回報系統。
第七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所系統被非法侵入等原因導致交易信息傳輸發生異常或者中斷的,交易所不承擔責任。
交易所的行情發布正常,但因會員、信息服務機構或者公***媒體等轉發發生故障,影響會員和客戶交易的,交易所不承擔責任。
第七十三條 交易所、會員不得發布虛假的或者帶有誤導性質的信息。
第七十四條 交易所、會員和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不得泄露業務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經批準,交易所可以向有關監管部門或者其他相關單位提供相關信息,並執行相應的保密規定。
第七十五條 為保證交易數據的安全,交易所應當實行異地數據備份。
第七十六條 交易所管理和發布信息,有權收取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