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糧食風險基金,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用於穩定糧食市場價格,維護糧食正常流通秩序,實施經濟調控的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國家糧油儲備和國家專項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以及特殊情況下動用中央儲備糧調節糧食市場價格時所需的費用。用於地方政府為穩定糧食市場價格而發生的利息、費用和差價支出,以及對貧困地區農民因糧食價格上漲而吃回售糧增加支出的補貼。當年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結轉下年滾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