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合約也有壹些明顯的缺點。首先,由於遠期合約沒有固定的集中交易場所,不利於市場信息的披露,無法形成統壹的市場價格,遠期合約市場效率較低;其次,各遠期合約在交割地點、到期日、交割價格、交易單位、標的資產質量等細節上差異很大,給遠期合約的流通帶來很大不便,因此遠期合約的流動性相對較差;最後,遠期合約的履行得不到保證。當價格變動有利於壹方時,交易對手可能無法或不願按規定履行合約,因此遠期合約的違約風險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