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已聯合發文,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和四川省公安廳近日已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如果去銀行辦理業務時不“知道”身份證號,群眾可以出示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等若幹有效證件作為證據,銀行不得隨意拒絕為客戶辦理業務。
如果去銀行辦理需要身份證的業務,遇到身份證號碼不存在,但身份證號碼與姓名或反饋照片不符的情況,除了出示戶口簿、護照、機動車駕駛證外,還可以出示公民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等其他有效證件進行舉證。銀行機構在不能準確判斷客戶出示的居民身份證為假證時,不得隨意拒絕為客戶辦理業務。
如果妳沒有戶口簿和上述所有證據,銀行會給妳出具聯網核查結果證明,妳可以到妳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或市(州)公安局自行申請核查。公安機關受理妳的申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核查回執上加蓋“戶籍專用章”後反饋給妳。可憑居民身份證和收據在銀行辦理相關業務。
另據介紹,此外,由於二代身份證含有芯片,在信息存疑時,銀行還可以使用二代身份證讀卡器進行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