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監測分析,認真開展市場調查,及時報告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哄擡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例要進行公開曝光。2、向疫情防控指揮部舉報,提供相應的證據。3、通過市長信箱:登陸所在市人民政府官網,點擊“政民互動”,點擊“市長信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或者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未及時組織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