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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證金
保證金是指用於核算存入銀行等金融機構各種保證金性質的存款。在法律對於保證金缺乏明確規範的背景下,探討保證金的類型,對於備用金類型的保證金、預付款類型的保證金、租賃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定金類型的保證金、保有返還請求權的保證金、無雙倍返還效力的保證金分別界定,確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在證券市場融資購買證券時,投資者所需繳納的自備款。
2、保證金和押金是壹種意思嗎
不是,保證金不等同於押金。保證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壹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人的金錢。這個概念用得很廣,如合同保證金,投標時的履約保證金,期貨交易中的保證金、甚至取保候審中的保證金等等。
3、押金和保證金有什麽區別
押金是民間交易過程中習慣上采用的方式,我國法律既未明確承認也不禁止押金這種擔保方式。保證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壹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方的款項,用得很廣,如合同保證金等。
4、定金與保證金的區別
①作用不同,定金的作用在於擔保,訂金的作用在於履行債務。
②違約後果不同,定金作為合同的擔保,如果收受定金的壹方違約,則需要向另壹方雙倍賠償定金。 而訂金不具有擔保的性質,收受訂金壹方違約,只需要退還訂金即可。
5、押金可以退嗎
押金知否可以退要看雙方的協商和約定。押金指的是是擔保物權的壹種,具體講指的是是質押擔保的壹種特殊形式,也就是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是第三人把壹定金額的金錢或者是等價物移交債權人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從押金中優先受償,關於押金壹般在合同都是有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