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壹)機動車駕駛人更換駕駛證後繼續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不符合第七十五條規定的;
(三)駕駛機動車未粘貼或者懸掛執業標誌或者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誌的;
(四)持有大型客車、拖拉機、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按照第八十條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有第壹款第壹項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客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有毒或者放射性物品的機動車;駕駛機動車不準拖掛車。實習期內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的,應當有三年以上相應以上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機動車不受上述限制。
第九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壹)機動車駕駛人更換駕駛證後繼續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不符合第七十五條規定的;
(三)駕駛機動車未粘貼或者懸掛執業標誌或者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誌的;
(四)持有大型客車、拖拉機、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按照第八十條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有第壹款第壹項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四條:實習期為機動車駕駛人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並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新取得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人員,應當在實習期結束後30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與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考試。,並接受不少於半小時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壹的執業標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實習期為機動車駕駛人首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後12個月。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壹的執業標誌。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客車或者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機動車不準拖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