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交易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範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壹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
二、融資融券客戶申請條件
1.個人客戶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75歲(不含)以下;
2.公司評定的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級別為積極型或激進型,與融資融券業務風險相匹配,或雖然不匹配但客戶主動要求提供融資融券相關服務且履行了相應的不匹配警示、告知程序;
3.從事證券交易時間滿半年;最近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50萬元(含)以上(證券類資產,是指投資者持有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債券、基金、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等資產);
4.專業機構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可不受前款從事證券交易時間、證券類資產的條件限制。專業機構投資者是指: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上述金融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經證監會或者其授權機構登記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者;
5.交易結算資金納入第三方存管;普通賬戶須是規範賬戶,且為實名制賬戶;
6.普通賬戶資產來源合法合規且符合監管規定;
7.具有壹定的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無重大違約記錄,信用記錄良好;
8.具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則禁止或限制進入證券市場的情形;
9.通過公司的融資融券基礎知識測試;
10.機構客戶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合法有效;
11.公司或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