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保提供方式不同
保證擔保屬於人保,第三方向合同關系中的債權方保證合同關系中的債務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債務;而抵押擔保是物保,是以具有壹定價值的動產或者不動產作為抵押物;
2、擔保種類不同
保證擔保必須通過第三人做保證人達成,而抵押擔保中抵押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相關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擔保的條件通常包括以下幾點:
1、抵押物的所有權清晰:抵押物必須是貸款人自己擁有並且有權抵押的財產,不能存在任何爭議;
2、抵押物的價值高於貸款數額:貸款人通常要求抵押物的價值高於貸款數額,以確保能夠通過抵押物變現來還清貸款;
3、抵押物的穩定性:抵押物的價值應該相對穩定,不能存在大幅度波動的風險;
4、抵押物的易變現性:抵押物應該是易於變現的財產,能夠在必要時快速變現為現金;
5、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抵押合同的簽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 綜上所述,關於抵押擔保的責任,我們要註意,對於擔保人來說,我們要註意,不同情況下,需要承擔的責任是不同的,在進行責任劃分的時候,我們首先要進行判斷擔保合同是否有效,另外還要進行判斷主合同是否有效,然後再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劃分責任的大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壹百零八條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