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揭貸款買房時,很多人會選擇還款時間相對較長的房貸。但如果他們在還款過程中發現自己的個人經濟能力尚可,可能會打算先還壹部分房貸,以減少房貸總額,也有人會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選擇壹次性還清房貸。住房貸款合同中合同義務的履行期限屬於雙方自由約定的範圍,法律上允許提前償還房貸。
但有的銀行對提前還款的時間和金額有限制,有的要求還款壹年或半年才能申請提前還款。有的還規定了還款金額,比如還款金額必須是654.38+0萬元的整數倍,有的甚至要求提前還款的次數,比如壹年只能還壹次。很多人也關心提前還款是否劃算。為了保證銀行的預期利益,很多銀行會規定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或者要求購房者重新簽訂貸款合同,並規定剩余貸款金額的利息,這要看購房者和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是否劃算。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
從該條的規定中,可以確定以下具體原則:
1.雙方可以在借據/協議中約定提前還款的相關事宜,如是否需要同意、利息如何計算、如何還錢等。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生提前還款問題,可以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當然約定必須合理合法;
2.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提前還款,原則上要判斷是否會損害貸款人利益;
3.提前還款不損害貸款人利益的,未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
4.如果提前還款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貸款人有權拒絕提前還款請求。這和昨天說的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隨時還款的問題是不壹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