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礦權可以抵押。
探礦權的壹些相關介紹:
1,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依法取得探礦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稱為探礦權人。
2,探礦權具有物權的性質或稱為他物權,具有排他性,即在批準的區塊範圍和期限內不允許設立第二個探礦權,也不允許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在該區塊內勘查礦產資源。
3,物是物權存在的前提和基礎,是物權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即沒有物,就壹定沒有物權的存在,但有物卻不壹定形成物權;物權是物存在的充分條件,有物權的存在,就壹定有物的存在。
4,抵押設定之後,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承諾,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抵押物的變賣價款較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
5,從法律的角度講抵押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抵押壹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它多發生於購買房地產時銀行借出的抵押貸款或在典當商折現非不動產的物品。
參考資料
華律網.華律網[引用時間20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