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按揭貸款買房時,房產證上會有他項權利記載。購房者在開發公司購買新房,申請按揭貸款。現在他們需要轉向現有的房屋進行抵押貸款。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預告登記的,在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後,房屋登記機構將預抵押登記變更為現房抵押登記,並向抵押權人發放《房屋所有權證》。
房產被抵押,即在未註銷其他權證的情況下,限制對房產的處分權,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能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他項權利登記是指通過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因為按揭買房的業主,其產權目前處於銀行按揭狀態,必須在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證明房屋正在被抵押。避免房屋在沒有其他權證的情況下被抵押再抵押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