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提到,支持無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家庭年度提取額不超過1.5萬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另外,南充市還將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貸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額和申請的貸款金額之和,不超過所購住房的總價款。
上述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