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收到催收函起訴的具體時間,但壹般情況下,如果信用卡逾期超過壹萬塊錢及以上,而且逾期時間超過半年,是可能會面臨被銀行起訴的情況。如果貸款人收到催收函後仍然不處理的,超過壹定期限後,銀行會向法院起訴貸款人,要求貸款人償還欠款和承擔違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衍生問題:
催收函可以拒絕簽收嗎?
催收函可以拒絕簽收。催告函非法律文書,沒有強制性,拒絕簽收沒有關系,可以把發催告函的郵件歷史作為證據。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把發催告函記錄作為證據提交。發催告函屬於自力救濟行為,並無法律上的強制效力,因此對方可以不簽收、不執行,當事人可以搜集相關證據及時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的權益。發函的過程當事人可以保全證據作為當事人主張權利、延續訴訟時效的證據。借款人收到銀行催收函後,暫時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與銀行協商展期償還欠款或者分期償還債務,如果不處理的,有可能被銀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