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改變首付比例:市內五區(橋西、新華、長安、裕華、高辛)首付或次最低首付不得低於總房價的30%。第二套從原來的首付60%到40%,降低到首付30%到70%,貸款門檻變低了。利率為10%,即3.575%。我市其他地區(如鹿泉、槁城、欒城等。),二次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價的20%;
2.繼續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前支取額度:符合我市租賃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人數每年最高不超過1.2萬人,提供石家莊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備案的租賃合同人數每年最高不超過1.5萬元;
3.擴大住房公積金還貸範圍:借款人父母可以* * *身份申請參與還款,子女和父母可以用父母的公積金為子女還款,但子女的繳存基數不能提高。如果職工的配偶擁有房產,配偶的父母也可以以* * * *的身份申請參與還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