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壹般都是塑料磁卡。銀行卡上印有持卡人姓名、號碼、有效期等信息,壓印在卡上,可通過壓卡機復制到可復制的簽購單上。為了加強保密性,利用電子技術,銀行卡的磁條上通常記錄著持卡人的賬號等相關信息,肉眼不可見,可被ATM、POS等專用計算機終端用來識別銀行卡的真偽。持卡人在指定的商店或服務部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時,無需支付現金。他只需要把自己的銀行卡交到店家或者服務部門,在采購單上壓印卡號,填寫金額即可。然後,持卡人簽字後,門店或服務部即可送發卡機構催收,發卡機構將完成持卡人與門店或服務部之間的資金結算。
銀行卡業務是集結算和信用兩大基本功能於壹體的業務。申請銀行卡,信用卡發卡機構或專門機構必須提供壹定的信用額度,才能發放給信用狀況可靠的公司或收入穩定的消費者。消費者用卡購物或享受服務後,受理銀行卡的特約商戶每天會將持卡人的購物單寄給發卡機構,發卡機構會向持卡人收賬。持卡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支付,不支付利息。但逾期不付款的,從出票之日起計付透支利息,透支利率壹般高於銀行貸款利率。
參考資料:
/GB/jinji/34/165/2002 03 27/695839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