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確實無力償還的,應與銀行或貸款機構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分期歸還。貸款不還的後果:1。貸款機構或銀行向法院起訴後,在履行期間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3.如果出借人因名下無可執行財產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征信報告,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導致司法拘留。4.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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